张兴利

职称: 三级律师
所属部门: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
执业日期:2016年6月
教育背景
2014年7月 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7年3月 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荣誉、社会职务
2023年5月被评为“吉林省优秀青年律师”
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发行评审专家
吉林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吉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吉林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业务专长
公司证券业务
破产及清算业务等
主要业绩
公司证券业务
1.基金业务
主办乾海中晟、北京衡基、上海起复、国科东金、上海聚沛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
2.债券业务
主办省交投集团非公开定向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长白山集团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短期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项目,吉林铁投短期公司债、纾困专项债发行项目;
2018年至今,先后为吉林省各市县近百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累计融资金额近三百亿;
3.股票发行业务
主办吉林高速(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希迈气象(新三板公司)定增项目等;
4.并购业务
主办吉林中泽昊融收购吉恩镍业项目,协办省酒精集团并购等项目。
破产及清算业务
1.破产业务
作为管理人成员,办理吉林电建(国务院国资委挂牌督办僵尸企业)、长春市八面石煤矿(执转破案件)、正恩房地产、宇田电子工程公司、长春高科技实业公司、吉林环保仪器设备公司、吉金控股集团、吉林宏贺米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及日辉房地产预重整、重整案件(吉林省首例房地产预重整案件);
2.解散清算
作为主办律师,为北京启明精华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等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强制清算
作为清算组成员,主办吉林省润滑油公司石铁联营公司、吉林海外实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吉林省瑞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强制清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