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 2020/07/06
- 1999年 2020/07/06
- 1998年 2020/06/09
- 1997年 2020/06/09
- 1995年 2020/06/09
- 1994年 2020/07/06
获得吉林省司法厅授予的“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与“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兢诚律所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动态,成功开拓房地产市场业务,先后与万达集团(大连)、房地集团、融创置地、新星宇集团等大型房地产公司开展深入且长期的合作。
成为吉林省首家年度收费额过百万元的律师事务所。 兢诚律师被吉林省政府聘为第一届法律顾问团成员,为省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连任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以及目前的第五届法律顾问团成员。
率先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更名为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租用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路高新企业孵化器四楼六间办公室,办公面积约320平方米。
吉林省政府聘请兢诚律师作为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兢诚律所为长春市高新管委会政府担任法律顾问,并开启了长达二十年的良好合作。 为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省信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开启了与多家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合作。
获得司法部与证监会授予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成为吉林省具备此资格的三家律师事务所之一。